要从精神本质上理解奥尔夫音乐教学的真髓,有必要将它与一般的、尤其是我国以往一般的中、小、幼的音乐教学作一比较。下面试从十二个方面来作对照和探讨:(1)
奥尔夫音乐教学的精神
一般音乐教学的方式
从人的本性出发
仅从音乐教师的观念出发
奥尔夫1931年写道:“音乐始自人自身”。他这一论点和约两千年前中国古代的《乐记》中的论述相符:“放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之故言之,穷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放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可是,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中国的音乐教育,尤其是具体的教学方式方法,早已背离了这一基本思想。和封建教条紧密有联系地,“师道尊严”已被发展向畸形和极端,从而从根本上忽视并抹煞的学生、尤其是儿童的个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教师往往不善于、甚至不懂得学生应是学习的主体,而不仅是教师进行教学的客体。奥尔夫、柯达依等许多音乐教育家都曾指出:人生而具有对音乐的喜爱和感受能力,尤其是儿童;完全没有乐感的儿童几乎不存在。不认识、坚信,并牢牢记住、抓住这一点,并作为音乐教育和教学的出发点,往往只能事倍功半,甚至贻误学生。
音乐教师应当逐步意识到: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最本质、最重要、也最有意义的东西,首先在于它不是一种方法,而是音乐教育基本理念的集中体现:从人的本性出发,经过自然性和整体性,达到音乐性的完满。任何一位音乐教育工作者,尤其是在课堂第一线执教的教师肩负有重大、神圣而又危险的职责:或是使孩子心中的音乐火花燃起,或是使之逐渐熄灭;换句话说:或是帮助“小莫扎特”在音乐上成长,或是使他的乐感(甚至对音乐的热爱)窒息手摇篮之中。这决非危言耸听的夸张,而是常见的事实。
音乐教育和教学如果仅仅停留和局限于教师个人的观念和意愿,而不是从学生的本性和能动性出发,是难以收效的。(2)
杜绝强制,使个性有充分发展的可能
强制起支配作用;有或无意识的抹杀个性
音乐的生命离不开自然和人性,倘若自然和人性被扭曲或扼杀,音乐也必然被窒息。中国有几千年封建主义的历史,从而必然会在各个方面投下它的阴影,包括在审美方面或音乐教育和教学方面:古今多少文人、画师、学者和富贵人家的风雅人士,盆栽梅花惯于用绳索捆扎,使梅技扭曲,以呈现出奇姿异态,以致龚定庵(1792—1841)撰写下《病梅馆记》加以痛斥。作为音乐教育工作者,难道不应当从中得取教,也像龚定庵那样对一切非自然和反自然的现象和审美,作出坚决的抗议吗?!当我们观看中国许多孩子们在歌舞表演中的许多动作,难道不能看出那些动作和表演,从设计到具体细节,不都是出自教师们(包括编舞者),而不是出自孩子们自己吗?难道不能看出有无数根看不见的绳索,在木偶一般的孩子们上方和后面牵动着吗?孩子们进行非个性化的表演和动作,正是本末倒置不可避免的结果。如果看到这种情况,不感到有问题,反而会认为这些孩子们“乖”、“听话”、“学得好”、“做得好”,那也正如同不以病梅为病,反以为美的审美』动态一样。强制难以产生出健康和美,更往往是自然和纯真的大政。正如谚语有云:“常受扭曲的植物,断难繁茂生长”,如果把教育和强制混为一谈、成为一体,只能培养出精神的奴仆。(3)
强调乐趣,并通过启发,不断促使学生思考,砖研,能动地尝试和实践
只过分的强调“勤学苦练”;教学基于并局限于教师的传授和教导
中文的“乐”字有两层涵义:音乐与快乐,尽管包问一个字有两种不同的念音。按字义渊源学考据:这个吉宁手剪足“材,上方两侧的“么”系指丝(弦),即:意为在一坑木上张着弦,从而在这乐器上奏出音乐,使人说乐。这雄辩的说明:在中国古人心目中,音乐是和欢乐并列在一起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正统的孔教和否定人性的封建禁欲主义支配下,(音)乐的这一层附带的含义日益淡薄。《乐记》中并不否定“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代目》).可是,封建的礼乐观决定了引向极端的历史发展:片面强调和利用音乐的教育功能,而竭力节制音乐的娱乐功能,尽管大多数的帝王、公候和富贵人士,事实上自己耽溺于声色享乐之中难以已拔。不少人往往只知道或只强调“寓教于乐”,而认识不到在这同时也有“寓乐于教”的必要性。只知道刺股和囊萤积雪,并以此去教导和要求学生,而不懂得去诱发学生对音乐学习本身的兴趣和乐趣,那就难以成为一名真正的奥尔夫音乐教师。古今中外,不论专业或民间的音乐教育,往往只知道或习惯于全面地口传心授、一味模仿式的教学,而缺乏循循善诱的启发,并调动学生学习的能动性、自发性和创造性。这种通病并非短期内即能治愈的。尤其是音乐教学,不是单凭“勤学苦练”,或只通过知识传授和技能操练,即可被掌握的。要在音乐艺术王国中登堂入室,绝不可能单凭“苦练”这条通道。勤奋和练习,是必备的素质和前提,但不一定是学成的保证。勤奋是中国人(包括孩子们)优秀的品质和传统的习性,这种精神和学习态度应当继承并发扬,但是,不讲求乐趣和效率,只知道盲目或一味地勤学苦练,则只能说明教育的无能。我们不应要求并把尤其是孩子,培养成苦行僧般的“好学生”。
只知道勤奋和听话,而不懂得寻求并体会乐在其中的音乐学生,不会是真正的好学生,也不可能成长为真正的音乐主人。(4)
诉诸感情,强调直观性
诉诸理性,以口头传授为主
中国艺术自古强调意境和传神。按中国传统的艺术审美:音乐作为一门艺术,不止于表现思想情感,更在于精神和意境的体现,所以历来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说法,而对于意境,首要的在于“心领神会”。可是,在我国一般的音乐教学中,往往忽视了对心领神会的启迪,从而背离了诉诸感性、强调直观性的原则,而使得音乐课似乎和上化学、数学课,没有多大的差别。教师疲于喋喋不休地通过说话来教,学生则忙于
通过听讲和记笔记来学,然后,除了死记硬背和操作技术以外,似乎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
儿童音乐教育和中、小、幼的学校音乐教育,教学对象是孩子,因此更需要通过诉诸感性的、具有形象性和直观性的教学方式进行;所教的是音乐,这是一门首先诉诸感性的艺术。教儿童和教学专业音乐学生和成人一样,只有程度深浅和难易的区别,而没有本质的差异。音乐的躯体是声音,不是有固定概念性含义的声音,所以,对于音乐语言,应当有别于一般语言文字的学习、理解和教学。只有通过诉诸于感性,使学生能心领神会,才能领悟和掌握音乐自身的语言、规律和美。(5)
主要通过唱奏音乐实践去学习音乐
主要通过教师的教导去学习音乐
奥尔夫音乐教育,要求学生通过心、头、口、手、脚,以至全身去投入实际的唱一奏一跳一演,来学习和掌握音乐。音乐教育和教学最好的途径和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自己去进行音乐实践,而这在中国一般的音乐教学中,却往往被忽视。往往只偏劳了口:教师说话说得累,学生们一味作单调的模唱和齐唱唱得累。
近年来国内学琴热如火如茶,这不也是音乐实践吗?当然是。可是应当看到:那样的音乐学习,很大一部分并不出自于、也不着眼于学生们对音乐的喜爱,而许多家长不问那音乐教学的音乐质量,并不理会是否在打下音乐教化的基础,而常常抱着学了琴、考了级,能“加分”、能炫耀的心态,或甚至日后学成,能成为“神童”、“莫扎特第二”或“国际比赛得奖者”的最高希望,去鼓励、鞭策自己的孩子勤学苦练。不讲究儿童心理学和器乐、声乐教学的音乐教育,在文化上和艺术上是不可能收效的。在钢琴、提琴这一类演奏技术十分艰难的乐器上,脱离了音乐的艺术要求和心理的愉悦,只去苦练和死后技术,学习者对音乐的兴趣和创造性,会被贻误或磨损。充其量只能造就也乐匠,而不是音乐之友或音乐的知音,更遑论音乐的主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