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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社区可回收过期药
每个深圳市民家庭几乎都有小药箱,可是家里的常备药过期了究竟该怎么办?随意丢弃过期药危害在哪里?日前,市药监局综合处处长透露,针对市民家庭过期药回收难的问题,我市已经启动社区过期药品回收服务试点工作。
过期药不能继续服用
记者昨天分别在北大医院、市儿童医院、海王星辰金色店对30余位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发现市民对如何处理过期药品、过期药品的危害仍存在很大误区。有关调查显示,我国目前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其中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
有不少市民都表示,有些药物虽然过期了,可是外表看着还好好的,这样的药扔了实在是可惜。一些年长者出于节约的考虑,认为过期药只要外观完好就可以继续吃。市民陈女士表示,家里常备的感冒药、消炎药,即使过期了也会放一段时间再扔,因为有些药还未开封就过期了,直接扔掉实在觉得可惜。
市药监局综合处处长单友亮介绍,任何药物一旦过了有效期,变质过程就十分迅速,不但有效成分下降,还会产生其他有害物质。服用过期药有耽误病情及增加过敏、中毒的风险,所以过期药物不能继续服用。
药监部门建议市民定期检查家里的备用药品,服用前仔细查看药品的有效期。据介绍,药品有效期是按照年、月、日顺序标注的,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如:“有效期至2016年3月”,则药品可以使用到2016年3月底,到2016年4月就过期了。“有效期至2016年3月15日”,则药品可以使用到2016年3月15日,到2016年3月16日就过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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