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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儿童会与民政部签署备忘录,共同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4月8日,救助儿童会与民政部签署备忘录,确定双方将共同推进“建立以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模式”。

当天下午,救助儿童会中国项目首席代表毕雅女士和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世峰在民政部办公室正式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正在中国访问的英国救助儿童会首席执行官 Justin Forsyth先生和全球项目总监Fergus Drake先生也在现场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直是救助儿童会的工作重点之一,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相关工作的进行,寻求出一套更加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机制,并且更加科学、有效地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救助儿童会与民政达成合作意向,共同推动此项目的开展。

在未来三年里,救助儿童会和民政部希望通过探索初步构建出以家庭监护干预为核心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推动建立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各类保护无缝衔接的运行机制,帮助监护缺失或监护失当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我们还将逐步总结出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模式和成功经验;梳理和规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程,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保护理念、专业技能;推动有关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政策文件的颁布实施。

项目进行期间,救助儿童会将与民政部相互支持、共同合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包括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业务培训、在试点地区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模式、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国际交流、分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指南和教案等多项活动内容,通过多样的形式,使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了解和掌握未成年保护方面的相关机制和方法,帮助更多的困境未成年人。

签署仪式中,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张世峰司长高度肯定了救助儿童会近二十年来与民政部在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领域的合作,并指出“双方在未成年社会保护方面的试点工作将会开启中国儿童保护制度化建设的新篇章,期望双方能够一起来见证和创造具有极大意义的历史时刻。”

救助儿童会首席代表毕雅女士也表示,在过去与民政部良好的合作基础上,在目前中国各界关注儿童保护的大环境下,救助儿童会对能够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感到荣幸。她还说“我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座的各位对儿童保护工作的激情,这将是未来工作坚实的基础。”

英国救助儿童会首席执行官Justin先生也对民政部对救助儿童会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期待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一段时间后见证儿童保护体系在中国的建立,让更多的儿童和儿童工作者因为我们的工作有所改变。

2013年5月,民政部发出通知,决定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并在北京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全国2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试点工作,重点推进六大领域的工作,包括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加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建立受伤害未成年人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保护受伤害未成年人、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

救助儿童会与民政部的合作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开展的,同时也基于双方多年来的合作。救助儿童会与民政部的合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先后在孤残儿童养护、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实践与政策制定、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安置等方面进行合作。近些年又在推动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对拐卖受害妇女儿童的综合救助和救灾防灾等领域开展了密切合作。2013年6月1日起,救助儿童会正式在民政部注册,并由民政部担任救助儿童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统计,我国0-18岁儿童总数约为3亿人,占我国人口总数的22.5%,其中半数以上儿童分布在农村地区,各类困境儿童数量十分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