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的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和师德规范。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深刻领会《纲要》精神,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生活教师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4、认真执行幼儿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5、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副班主任和生活教师共同搞好班内工作。
6、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8、做好交接班工作,患儿药品、物品具体登记交接。
9、密切家园联系,做好家教宣传,按时分发“家园联系手册”,常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10、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和每周教育小结,每月缴交教学反思、教育摘抄,每学期撰写质量较高的专题论文一至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