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共有幼儿园293处,其中省级实验幼儿园1处、省级示范幼儿园7处,潍坊市级示范幼儿园36处,在园幼儿达到25973人。面对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的迫切要求,面对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渴望,我们深刻认识到,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基础,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奠基工程,必须强化措施,抓紧抓实。教育要发展,师资是关键。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现代化的幼儿教师队伍,是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以办好每一所幼儿园、精心培育好每一个孩子为目标,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质量连年大幅度提升。目前,我市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100%,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93%,0"3岁婴幼儿受教育率达40%以上。先后被评为山东省学前教育先进市、全国学前教育先进市。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和水平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学前教育保育质量和水平的差距根本原因在教师,在于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技能的高低。我们把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教师素质作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幼教质量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加强了对全市幼儿教师的专业技能培训。全市建立健全了以市级培训为龙头,乡级培训培训为核心的辐射式三级培训网络,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地对全体幼儿教师的“六项全能”进行系统培训。自2000年10月始,我们依托<BR><P></P>教师进修学校举办每期三个月的“三三六六”制幼儿教师离职短训班,主要对幼儿教师进行“弹、唱、说、画、跳、计算机”六项技能、“三学六法”等培训,现已对全市1400余名幼儿教师全部轮训一遍。为提高教师的现代信息技术素养,丰富和活泼教学内容,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想象力和创造力,我们加强对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各乡镇充分发挥园本培训的主体作用,对幼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还拿出资金外出培训学习。全市75%的幼儿教师取得了计算机等级证书,部分幼儿园实现了微机备课,60%的幼儿园连通了高速宽带寿光现代教育网,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同时,我们还对幼儿教师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市教育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幼儿教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达标验收的实施意见》,成立专门的达标验收领导小组,每年两次对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验收,三年后复核验收,重新认定。全市现已有900余人取得了“专业合格证”。二是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发挥辐射和模范带头作用。我们制定实施了《寿光市三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每学年都评选出一批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及优秀班主任,充分发挥骨干带动作用,在全市广泛开展新、老教师“结对子”、“一帮一活动,定期参加教学研究,承担示范课和教研任务,影响和带动广大教师钻研业务,提高水平。三是开展城区优秀教师“送教下乡”活动。我们组织由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组成的“导师团”,积极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把城里的优质课送到农村的课堂上,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带到农村,让城区和乡村的教师面对面交流学习,切磋提高,共同进步。目前,全市幼儿教师学历达标为90.4%,有1人被评为省级教学能手,4人的公开课被评为省优质课,4人被评为潍坊市级学科带头人,14人评为潍坊市教学能手,12人被评为寿光市学科带头人,70人被评为寿光市教学能手,138人被评为寿光市骨干教师,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大幅度提升了全市的教学质量。
二、积极探索养老保险机制,激发广大农村幼儿教师投身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
我市高度重视幼儿教师队伍的建设,千方百计为农村幼儿教师提高工资等各项待遇。市教育局制订出台了《关于农村幼儿教师实行退休制度的实施办法》,为符合条件的幼儿教师办理了退休。近三年来,为全市民办幼儿教师每人月增工资140多元。这些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力稳定了农村<BR><P></P>幼儿教师队伍,杜绝了优秀师资的流失,有力保证了农村幼儿教育的质量,收到显著成效。随着“一费制”改革的推进和深化,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取消,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原发放渠道堵塞。我市共有幼儿教师1495名,其中农村教师占整个幼儿教师队伍的87%,是农村学前教育的骨干力量,但按照国家政策不能转正,老有所养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原先农村幼儿教师工资从农村教育费附加中列支,现在由乡镇统筹,从幼儿园收费中支付,工资提高幅度受到影响,直接导致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等相对较低,部分年轻骨干教师辞职或转入其他行业,部分教师人心不稳,影响了学前教育的发展和质量。实行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农村幼儿教师后顾之忧的必由之路。
为稳定广大农村非公办教师队伍,更好地解决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问题,实现农村幼儿教师老有所养,我们采取措施积极组织实施。一是深入调研,科学决策。养老保险工作有风险、难度大、政策性强,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直接关系教师队伍的稳定。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托幼办协同政工科有关人员深入到基层园所调查了解,多次召开乡镇教办主任、幼儿园长、幼儿教师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多次到市农村养老保险处和企业养老保险处等部门调研、咨询,多次召开局领导班子会专题研究,为科学决策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反复论证,制订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遵循个人、单位分别承担,利益均等、阳光共享的原则,就入保的形式、范围、入保费的来源以及个人和单位承担的比例等问题,初步确定了四种方案。方案一是实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和退休制,二市实行退休制和农村养老保险制,三市实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四是实行企业养老保险制。经过详细论证,反复对比,最终确定了方案四,为农村幼儿教师办理企业保险。农村养老保险人均投保数额3、6万元,月领300元;而企业养老保险人均投保数额2、5万元,月领450元,更贴近幼儿教师的切身利益。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问题,制订下发了《关于农村幼儿教师投养老保险的暂行办法》、《关于农村幼儿教师入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投保范围、投保条件、投保办法,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为45周岁以下、教龄满三年、现在职再岗的千名非公办幼儿教师全部办理了养老保险,并把他们全部招收为合同制工人。
通过实行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了幼儿教师地位,解除了她们的后顾之忧,大大增强了幼教职业的吸引力,使那些有志于幼教事业,有一定潜能、具备较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充实师资队伍,确保了我市幼儿教师队伍生机无限,活力充沛,确保了幼教事业的稳定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