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部分幼儿园以及其中的教师来说,幼儿园班级的常规管理等一些条条框框是比较容易接受并实施的,而且很多的理论性的知识和实践性的经验都可以较短时间内吸取并付诸于行动,而幼儿园中,不可预料的随机性的事件是教师无法掌控的,教育上的随机应变能力可以慢慢培养,但幼儿园的安全健康上的管理是不可拖沓的,幼儿作为因身心尚未成熟而需要特殊保护和照料的群体来说,他们在幼儿园的安全和健康是需要教师和幼儿园全权负责的,而幼儿园和教师对幼儿安全和健康的认识以及处理对策到底在哪些方面需要完善需要改进的?
接下来看以下几个案例:
案例一:教师擅离岗位之后
一天中午,某幼儿园中班的大部分幼儿都睡着了,还有个别幼儿没睡,这时,值班教师便到别的班去倒开水,并聊了一会儿,待她回班后,发现一名幼儿头部红肿,问其原因,是刚才教师外出后,他在床上玩耍,不小心摔伤的,教师赶忙帮幼儿揉了揉,便安慰他睡了觉,下午当家长接孩子时看到幼儿伤情,非常生气,要求领导解决处理。
案例二:疏忽带来的结果
某幼儿园大班中午午睡前,教师在活动室督促幼儿收拾整理游戏材料,先进去的几名幼儿在过道玩,一幼儿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其他幼儿赶紧告诉当班老师,教师立即检查,发现其没有外伤,两只胳膊也能动,幼儿自己也没有异常反应,便安抚其入睡;交接班时,由于教师疏忽,未曾将情况交接给下午班的教师,幼儿起床时,下午班的教师发现该幼儿穿衣服时抬不起胳膊,教师翻开衣服发现右肩处红肿,随机将幼儿送医务室,保健医生检查后,建议马上到附近医院拍片检查,经检查,该幼儿锁骨骨折,之后,通知其父母,父母将幼儿领会,于第二日向幼儿园提出幼儿住院的要求。
原因:第一,教师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没有尽到作为一个幼儿园教师应该有的责任;第二,在伤害发生后,教师对幼儿的伤后处理方式太随意,不具备基本的保育、保健知识;第三,幼儿园本身的规章制度没有很好地束缚教师的行为。
分析:这样的事件无论是对于幼儿来说还是对于教师来说,都是意外中的意外,但是教师就应该具备处理意外的能力,在幼儿午睡的时候,并不是所有幼儿都可以熟睡,有一部分幼儿只是闭上眼睛休息,只要有一点异动,就会激起他的兴奋细胞,我曾不止一次地观察到幼儿园幼儿午睡的时候,很多幼儿一会儿抬起头晃晃脑袋,一会儿去玩身边的幼儿的身体等等;所以在幼儿午睡的时间,教师是不可以掉以轻心的,教室内至少应该留有一个教师照看。
在意外发生以后,教师对幼儿受伤这件事情不够重视,处理地太过随意,这是大部分教师的弊病,觉得只是撞了一下,揉一揉就没事了,虽然大部分幼儿受伤后确实都只是皮外伤,但是也有个别幼儿会伤及内部,这是教师应该重视的,幼儿受伤其实是在所难免的,这一点大部分家长都可以理解,但是如果由于教师的疏忽而导致自己的孩子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家长是会很严肃对待的;所以对于每一个受伤的幼儿都应该提起足够的重视,仔细的检查;
对于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并不是要惩罚或者奖励教师,而是应该让每一位教师都树立在幼儿园以幼儿为中心的思想,而不是出了事故后的补救或者推卸责任,树立良好的规章制度,一方面可以使幼儿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也是让幼儿园得到保障。
对策:
1、教师应该提高工作责任心;
2、幼儿园应对教职工进行师德、幼儿生理、幼儿心理学等方面的培训学习,使教职工增强对幼儿和幼教事业的热爱,从而提高工作责任心;
3、幼儿园应该制定严格的作息课表,幼儿园要的是自主,而不是散漫。
案例三:冒名“叔叔”接走四岁女童家长质疑幼儿园接送制度
11月27日4岁的小女孩晶晶(化名),被陌生人从重庆市某幼儿园带走,摧残得浑身是伤。近日,记者从关方面获悉,小女孩的父母已将该幼儿园起诉到重庆九龙坡区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8万余元及医疗费。据了解,今年5月24日下午5时许,晶晶的父亲唐某去幼儿园接女儿时,却接了个空。唐找到值班老师询问,老师也一脸茫然。经老师仔细回忆和在幼儿园四处查询,才回忆起晶晶尚未放学时,就被一名自称"叔叔"的男子接走。
原因:第一,幼儿园管理失责和幼儿园接送制度有漏洞;第二,教师缺乏责任心和警惕心。
分析:现在幼儿园有些是家长进入幼儿园直接接送,有些则是根据接送卡来负责接送,这两种都是有弊端的,再加上警卫和教师管理不严格,才会给不法分子有机可趁。首先家长进入幼儿园必须得到幼儿园的首肯,也就是必须出示能够证明你家长身份的证明——接送卡,然后在家长进入班级后,还必须得到班级内教师和幼儿的首肯,在教师和幼儿都认可后,才可以把幼儿接走;案例中的教师甚至不知道幼儿是什么时候被谁接走的,可见现在幼儿园接送制度有着很大的弊病。
我接触的幼儿教师每天在接送幼儿的时候都与家长有一定的互动,双方都对对方很熟悉,幼儿一般有固定的接送人,当哪天来接送的不是固定接送人的时候,教师就应该关注,也就是说,特别是接幼儿回家的时候,教师应该明了哪个幼儿被谁接走了。
对策:
1、实行接送卡制度,对接送卡的制定和领取有严格的要求;
2、对保安要有严格的制度规定,比如年龄和健康程度,文化程度等等;
3、对幼儿的固定接送人有大致的了解,并且与他们保持联系。
在幼儿安全方面,首先是要为幼儿提供安全有保障的环境,也就是说,幼儿园的设备设施,饮食,外来人员的进出都应该有明确的规章规定,其次,对幼儿要进行安全教育,让幼儿了解什么是危险的,什么是安全的,怎么做是正确的,怎么做是错误的,要给他们规定明确的是非观念。教师方面就应该避免教师产生那种绝对不让孩子有一丁点危险的错误认识,会导致把幼儿的思维行为封闭在一个小范围内,在某种意义上,幼儿的安全反而是他们的不安全,幼儿应该接触到与社会挂钩的某些他们可以接受的东西,幼儿应该到处跑,到处玩,然后不可避免的流血受伤,而这需要幼儿园做好充足的保障工作,不能够有危险的设备,不能够有危险的教师,危险的食品,和危险的陌生人等等。(江西水城幼儿园郭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