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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几天 容声冰箱就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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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崭新的容声冰箱买回家不到一个礼拜,就突然失火烧毁。日前,古交市民程女士就碰到了这么一件“上火”的事,因为对赔偿数额有争议,事发一个多月了仍未解决。

新买的冰箱着火了

    “我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向媒体求助。”3月5日,回忆起这一个多月来的维权经历,程女士身心俱疲,因为与容声冰箱厂家对赔偿数额有争议,她家里一直保留着火灾现场。

    1月27日,程女士在古交名都商城买了一台容声牌冰箱,“红色的三开门,花了2500元”。2月1日晚,程女士没有在家住,第二天10时多回到家时,她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冰箱失火了,冷藏室烧出一个大洞,家里的墙熏黑了,床上、桌子上、地上全覆盖着一层黑黑的灰。

赔偿数额争议大

    当天下午,容声冰箱山西区售后服务负责人李贵峰赶到了程女士家。程女士告诉记者,经过现场核实,容声冰箱工作人员同意进行赔偿,并要求她列出损失详单,以便上报总部核准。因为无法确定家中物品的实际损失 ,于是,程女士大概列了一份数额为24万元的赔偿清单。

    3月5日,李贵峰告诉记者,程女士买的是机械冰箱,柜门上没有电路板、液晶屏等部件,整个冷藏室上部唯一通电的就是照明灯,而且是5瓦的LED灯,冷光源本身不发热,冰箱着火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从现场看,冰箱背后有一条斜拉的电源插座线,不能排除外部原因引燃冰箱。

    李贵峰表示,在起火原因不明的情况下,公司愿意对客户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也为此估算了赔偿清单,总额在2万元左右,而公司同意赔付5万元,但程女士24万元的报价太出乎意料了。

有望调解成功

    针对李贵峰的质疑,程女士承认冰箱背后确实有一根插座线,但事发时并未通电。

    对于双方争议的事故责任问题,以往是“谁主张谁举证”,对消费者而言维权成本较高,但按照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该法将于3月15日正式施行。

    3月6日,古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牛峻告诉记者,自从2月24日正式受理此案以来,工商部门一直在做经销商、厂家、消费者的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 初 步进展,有望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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